北京某机动车制造股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08年5月有关业务如下: (1)销售A型小轿车80台,不含税单价8万元/台;销售货车32台,不含税单价3.4万元/台;销售农用汽车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1.18万元。 (2)国内采购原材料,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销售额1000万元、增值税税额 170万元,材料已验收入库;购货过程中发生运输费用20万元,装卸费8万元;委托协作厂加工特制协作件,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加工费60万元,另支付运费5万元;上述业务的运费发票均符合规定; (3)进口特制材料,境外成交价格110万元,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的运费20万元,保险费0.5万元,委托某运输公司将材料从海关运抵厂区入库,支付运费2万元;进口一台检测设备,成交价格为到岸价格55万元,支付境内运费1.4万元,境内安装调试费3.6万元;支付的境内运费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运发票; (4)将10台A型小轿车奖励给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;厂部自用货车3台;捐赠给汽车拉力赛4台特制越野车(消费税税率20%),生产成本23.75万元/台; (5)将110台A型小轿车移送给外省的独立核算销售机构用于销售; (6)销售给某公司B型小轿车200辆,不含税单价12万元/辆,因量大该公司给予5%的优惠价销售;同时负责运输,取得运费收入0.5万元/辆; (7)将1辆A型号的小轿车无偿赠送给希望工程; (8)本月购进汽车辅助备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价款300万元、增值税51万元,支付购货运费15万元,取得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; (9)从水厂购进自来水,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销售额300万元,增值税税额 18万元,其中职工浴室使用10%; (10)按客户要求特制一辆小汽车,加装1厘米厚度钢板作车壳,加装排量为15.2升的发动机,客户支付车款(含税)105元,另付钢板费 1.8万元,电脑三维测试安全系数费0.98万元。该车成本合计为72万元; (11)本期自废旧物资单位购进废旧钢材一批,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,共支付价款100万。 (关税税率均为10%,本月购进货物均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申请并通过认证;A、B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9%。) 要求: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,每问均为共计金额:(注:本题不计算应纳消费税) |